2019年8月14日,为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增强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
2019年5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了《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第1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6类人员可享受伤残抚恤待遇。根据人群不同,将发给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其中,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为新增证件。
2019年,各地陆续出台
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1月24日,武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武汉市调整轨道交通网票价公告》,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免费。
5月,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就加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提出意见。提出在7个方面建立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职业荣誉、子女教育、家属随调随迁、住房、看病就医、社会优待、干部培养交流。<详情>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内设有“消防员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5月,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优待权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消防救援人员的医疗优待政策。优待对象包括: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详情>
【西安】11月1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西安市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暂行意见》。<详情>
宁波地铁站售票、服务窗口张贴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消息,自2019年6月1日起,消防救援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天津市所有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详情>
9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优待对象包括六类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的,可免普通高考,保送至消防救援院校学习。<详情>
9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省委组织部等13部门联合下发《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保障全省消防救援人员有关优待政策落实落地。<详情>
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优待方面包括:交通、教育、医疗、住房、家属优待、抚恤、其他。<详情>
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例行吹风会,介绍出台的各项优待政策。
贵州黄果树景区消防救援人员免费入园
11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贵州省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工作运行、生活待遇、职业荣誉、社会优待、人员招录和退出等方面保障机制,以最大限度激发广大消防指战员干事创业活力。<详情>
广西来宾兴宾区人民医院更换新的优先政策告知牌
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做好我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消防救援总队三家部门联合发文,突破身份和户籍瓶颈,解决改革转制期间消防指战员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的热点问题。<详情>
浙江临海市开通金融机构快捷通道
12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出台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文件。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有效证件,可享受以下各项优待:参观游览、医疗、住房政策保障、退出安置政策、优待抚恤保障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