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近期13起典型事故!
专栏:消防新闻
发布日期:20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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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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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源、渔业船舶、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
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9〕18号
中山建安2019年11月02日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继续下降。但进入10月份,多个行业领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一些事故伤亡人数、涉险和被困人数多,险些酿成重大事故。现将部分典型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10月11日,陕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10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10月15日,辽宁省朝阳市金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在设备抢修时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0月21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一农贸市场施工过程中发生边坡垮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0月22日,陕西省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4名救护队员死亡、1名救护队员受伤;10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烧结车间皮带通廊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10月25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鑫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设备过程中钢丝绳断裂导致设备高处坠落,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10月25日,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被困、矿井被淹;10月26日,四川省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公司发生顶板事故,造成6人死亡;10月27日,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湖南永州远军热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在延长油田七里村采油厂进行超级气体动能改造油层技术试验,试验装置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10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美的置业广场地下室挡土墙发生垮塌,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冒顶事故,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9人被困,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部分地方国庆节后松懈麻痹思想抬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措施浮于表面、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突出。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煤炭、燃气、烟花爆竹等需求量增加,交通运输繁忙,建筑施工赶工期、抢进度,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一些企业“以量补价”,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增多,再加上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团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盯紧看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反弹回潮,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要扎实开展“排险除患”行动,认真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开展系统规范的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继续盯紧大型油气储备罐区、基地、码头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安全管理,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不利因素,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工作。煤矿,要严格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非煤矿山,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火灾、透水、冒顶片帮、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烟花爆竹,要强化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道路交通,要针对冬季冰雪、团雾等极端天气,及时发布预警,落实限行、限流管控措施,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深入排查城市桥梁结构安全情况、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和桥梁限重限高标识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彻底整改。冶金行业,要严格对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深入排查治理设备外包安装施工、皮带通廊通风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转。能源、渔业船舶、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燃气、建筑、消防等行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期连续发生的事故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化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政公用设施,要督促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个系统每个环节安全运行;要组织抓好餐饮、娱乐等场所燃气使用端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特别是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建筑施工,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消防安全,要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小企业、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安全执法检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各有关地区要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由上一级政府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负责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聚焦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织同类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吸取教训不深刻、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严厉惩处,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注重深挖事故反映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组织专家对有关行业领域和科研项目等新业态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安全评估,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地方立法立标工作,及时制修订有关法规标准,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