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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安全大检查要点
专栏:消防新闻
发布日期:2019-10-09
阅读量:2977
作者: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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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要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不到位、不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决不能上岗。

 中山建安2019年10月09日讯--国务院、住建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陈政高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遏制重特大事故 保一方事业平安”,各级住建部门开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这样的关口,为了避免被查出漏洞,顺利的通过检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安全顺利施工,企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前加强自检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点

1.工地围墙:用硬质材料或用砖砌体封闭(市区主要路段墙高2.5m,一般路段墙高1.8m。)墙面抹灰并刷白,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砖砌的围挡要有墙帽,墙面要有宣传标语。靠墙处不准堆放材料或泥土。有条件的可使用彩色压形钢板。

2.工地大门:设门垛、大门。门顶设灯箱上面有企业名称和项目工程名称,门卫室应有门卫制度,大门口摆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牌子。门内悬挂七图三牌。

3.工地地坪:实行硬地坪,排水良好,(场地硬化场地内主道路不低于20米,场地外不低于5米)并配有冲洗台。

4.人身防护: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三宝”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

5.现场通道:通道口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棚顶满铺脚手板。棚长要大于3m;楼高24m以上设双层防护,间隔不小于60㎝,棚长10m以上。

6.电梯井口: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固定门栅或双道防护栏(60㎝、120㎝各设一道),电梯间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7.临边防护:阳台、屋面、楼层、楼梯、卸料平台等临边设施设两道防护栏高度60㎝、120㎝各设一道,间距大于2m要设立柱。

8.脚手架:选材严禁钢木混用,材质符合标准,脚手架未拆除,不准在边上挖基础。

9.预留洞口:大于25㎝的洞口用固定盖板防护,大于50㎝的洞口四周设两道水平栏杆,高度不小于1m。大于1m的洞口除设两道水平栏杆外,还必须在洞口下方支设安全平网.

10.危险区域:现场作业点有危险区域应挂“禁止”、“警告”等危险标志。

11.材料堆放:分类存放整齐,有标识,并有现场规划图。

12.气瓶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相隔5m以上,距明火10m以外,不能暴晒,乙炔瓶不能平放。

13.施工坑槽: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栏,高度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上下通道搭设要稳固、防滑。坑(槽)沟边1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停放机械。

14.项目证照: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正副本)、安全许可证(正副本)、企业法人、主管安全领导、企业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签订直至工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资质证书及上岗情况、班组安全员的上岗情况、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方案等。

15.现场防火:木工房、食堂、宿舍区、作业区楼层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危险场所挂有禁烟火标志。

16.生活后勤:在建工程内不准住人,高层建筑设便池,严禁随地大小便,衣服不准晾在脚手架或电线上。现场食堂要符合规定,操作人员有体检健康证,生熟食物要分开,食堂有纱窗、纱门、纱罩,挂卫生许可证,卫生责任制等。

企业安全资料检查要点

1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1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9.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相关资料;

23.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管理;

24.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证明;

25.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交纳有关资料;

26.安全生产投入清单及相关票据;

27.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资料;

28.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

29.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30.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相关记录;

31.企业生产事故台帐及事故的相关资料;

32.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33.企业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的相关资料;

3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

35.危险源的辩识、评价与控制的相关资料;

36.主管部门下发及企业自行制定的文件、通知的落实情况相关资料;

37.其他相关资料。

现场安全资料检查要点

3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企业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处(科)长、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39.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0.各工种操作规程;

41.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工伤事故登记表、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些相关记录、事故、事件统计台帐、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处理记录;

42.办理意外伤害有关单据;

43.现场安全投入台帐及购物单据复印件;

4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工年度培训计划、接受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台帐及培训记录;

45.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教育内容的记录、分工种考试试卷;

46.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47.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8.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和论证审查报告

49.安全标志平面图、排水平面图;

50.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清单;

51.安全检查记录;

52.事故隐患通知单;

5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

54.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电工巡视记录;

55.“三宝”“四口”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合格证、检测报告;

56.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

57.基坑支护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监测或观测记录;

58.脚手架施工方案、搭设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分层验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59.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支设安全技术交底、模板验收记录(分层验收)、混凝土强度报告、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60.塔式起重机的专项施工方案、安装的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拆除的安全技术交底;

61.施工机具的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维修记录;

62.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

63.物料提升机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

64.外用电梯安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检测记录、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65.现场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

66.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发放台帐、合格证、检测报告(或记录);

67.违章处理记录(票据复印件附后);

68.动火审批手续;

69.主管部门及企业下发的有关文件及落实资料;

70.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协议书、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监督手续等)。

附:住建部相关文件

文件1:

陈政高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

遏制重特大事故 保一方事业平安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造成74名施工人员遇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陈政高指出,要清醒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一些工程为赶进度盲目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一些工程存在低价中标,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整改更不到位;对一些企业发生的事故,政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一些企业纪律松弛,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任、严重的失职和严重的官僚主义;一些地方政府、住建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我们必须猛醒,正视问题,承担起责任,从现在起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建筑安全生产任务。

陈政高要求,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立即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要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指导。要针对突出问题,紧抓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同样要严肃追责。

陈政高强调,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责任,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履行职责,全面抓、负总责。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要采取督办、约谈、通报的形式,加大督查落实力度。要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不到位、不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决不能上岗。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培训不到位的企业,决不能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责任单位,依法给予限制投标、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于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以及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行业,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的处罚;对于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部有关司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在主会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文件2: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 

部署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陈政高部长、易军副部长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9]62号),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整改,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同时,加大农村建设安全监督检查。

三是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状况的检查,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以及房屋使用安全排查。

四是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行业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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