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再次
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
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
中山建安2019年09月12日讯--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办公室),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关于构建我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体系要求,我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40项工程规范,并于2019年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部组织工程规范编制组,对反馈的意见和修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工程规范再次征求你们意见。
工程规范主要规定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分为项目规范和通用规范两类,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的规模、布局选址、功能、性能,以及必要的关键性技术措施,是工程建设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工程规范发布后将替代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作为约束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
各项工程规范目录附后,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可从光盘打印,也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或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下载。请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